2018年新華補充醫療保險理賠須知
一👆🏼、理賠時間(寒暑假除外)
松江校區🧙🏼♂️:每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二 9∶00—15:00
延安路校區:每雙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二 9∶00—15:00
二、理賠地點
松江校區:行政樓四樓458室工會活動室
延安路校區:第二餐廳四樓工會會議室
三、提供材料
門急診、住院、重疾索賠需按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提供如下材料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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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項目 | 應備材料名稱 |
門急診醫療 | 1.個人索賠申請書 2.門急診發票原件 3.門急診發票所對應的病歷復印件 4.本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|
住院醫療 | 1🤚🏻、個人索賠申請書 2👩🏻🔧、住院發票原件 3、出院小結復印件 4、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復印件 5👩🏿🔧🛌🏻、本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(註:若在總工會已經賠付過則需提供上海市總工會理賠清單) |
重大疾病 | 1、個人索賠申請書 *以下送審材料為復印件 2⚰️🫰🏽、被保險人身份證正反面和銀行卡復印件 3、相關病歷(至少為確診前半年) 4、出院小結 5、病理、切片檢查報告 |
註:1、被保險人需持上海市醫保卡在我司指定醫院就診(詳見服務手冊)
2👨🦽、被保險人提交的門診發票原件一般不再退還,如個別人需退還發票原件,請同時提供發票復印件並註明“退還原件”🥩。
3、住院理賠需單獨填寫一份個人索賠申請書。如遇特殊情況需退還住院發票原件,請同時提供發票復印件並註明“退還原件”。
4🔻、員工因急診未帶醫保卡時🧑🏽🚒,報銷時先將醫療發票復印一份留底(發票原件醫保中心收掉),然後到區醫保中心作醫保費用分割,再持分割單原件以及發票復印件方可報銷。
5🙍♀️、門診、住院報銷時需單獨提交即門診歸門診、住院歸住院(門診、住院均需單獨填寫一份個人索賠申請書、團體索賠申請書)
6、未持上海市醫保卡就診則無法理賠報銷(急診除外)
四👨👨👦👦、保險期限
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。
五、理賠截止時間
2019年6月30日🐁,上述保險期限的最後一次理賠👨。
六、專屬服務人員
專屬服務人員:徐垠,18917560763